【非法禁錮】涉於將軍澳非法禁錮警長 兩男女被裁定暴動等罪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20 17:26

最後更新: 2023/09/21 09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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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男女涉於將軍澳非法禁錮警長,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候判。資料圖片

有警長疑於2019年10月中在將軍澳遭非法禁錮,6人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,其中4男女已認罪,餘下2男女否認控罪,案件經審訊後,今(20日)於區域法院裁決,除女被告被控使用蒙面物品罪脫罪外,餘下兩人所有暴動等罪成。法官裁決時指,經比對片段及考慮後裁定男被告是現場片段中的男子,又指女被告案發時在群眾中提及防暴警察等,無疑是為事件火上加油;兩名被告將於10月9日與早前認罪的4名被告一同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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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被告盧嘉欣(現年24 歲,學生)和雷藝佳(現年 26 歲,電腦程式員),同被控1項非法禁錮罪,以及使用蒙面物品罪。盧另被控非法集結罪,雷另被控傷人及暴動共2罪。

法官裁決時指,盧於案中身份未有爭議,需考慮盧於案中身份是否調停人。法官指,盧於案中是包圍遇襲警長的群眾之一,必然清楚在場情況,而盧當時曾稱「唔好拖延時間」,意圖是明顯催促群眾,盧亦提及防暴警察等,無疑是為事件火上加油。法官遂裁定盧除使用蒙面物品罪外,全數罪名成立。

法官又指,經比對片段及考慮後裁定雷是現場片段中的男子。法官指,雷案發時曾與他人包圍警長,在現場男子要求向警長搜袋時,雷曾近距離指向警長,雷又在警長逃走後踢向警長,裁定雷所有控罪罪成。兩被告還押至10月9日,與早前已認罪的4名被告一同判刑。

控方案情指,2019年10月13日晚上7時許,有警長於將軍澳唐俊街一帶被多人非法禁錮,當時盧與多人正參與非法集結,警長逃離現場後被多人追截及以利器及離物襲擊。

警長獲同袍扶起後再逃走,但走不多遠便被人再襲襲。控方指,涉案的非法集結隨後演變成暴動,雷為暴動參與者,而案發時盧、雷均使用掛頭或口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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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